湛江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规划指引.DOC湛江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规划指引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与定义 3
3. 功能定位 5
4. 适用对象 6
5. 规划指引 7
条文说明 11
1. 总则
. 为落实和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促进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以下简称配建公交场站)建设,拓宽场站建设用地供给渠道、实现公交场站与客流紧密结合、推进城市集约集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结合湛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湛江市配建公交场站项目功能定位、适用对象、用地规模、建筑规模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
、改建、扩建项目配建公交场站的规划工作,不适用于结合客运枢纽同步配套建设的公交场站。
:
(1)需求适应原则:应考虑公交运行特点和乘客出行需要,保障场站能够满足当前需求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2)以人为本原则:应尽量营造规范、合理、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环境,实现人车分流,保证乘客安全。
(3)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使用土地。
(4)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本指引所引用的规范若有修订,应采用修订后的规范。
2. 术语与定义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总称。
指依附民用建筑(居住、商业、办公、展览等)用地红线范围内配套建设的公交场站,主要为首末站。
指公共汽电车线路起点端和终点端车站。
公交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0m的公交车辆为标准车,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表2-1各类型公交车辆换算系数标准
类别
车长范围
换算系数
1
-7
2
-10
3
-14
4
>14
5
双层(10-12)
3. 功能定位
“公交首末站、枢纽站、综合车场和修理厂”的公交场站建设模式逐步转变为“配建公交场站+综合车场(修理厂)”的建设模式。
,建设形式多采用地面式、地面架空式、半地下、地下四种形式。
、发车、上下客、乘客等候以及首班车夜间停放、充电、小修等功能,其他对周边建筑负面影响较大、不利于实施的车辆检修、清洗、加油、夜间停放等功能将集中在综合车场解决。
、加油、夜间车辆停放等功能,以及原综合车场和修理厂的夜间停车、维修、保养,以及公交线路运营与场站管理等功能。未来的综合车场推荐采用多层立体开发的建设形式,以集约利用土地。
根据GB50352-2005,综合考虑几类民用建筑特点,适合配建公交场站的民用建筑分为居住类、商业办公类、体育展览及景区类3大类型共12个子项。
表4-1三类适用建筑类型表
分类
建筑类型
居住类
住宅、宿舍、公寓建筑
商业办公类
行政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建筑、娱乐建筑
体育展览及景区类
观赏建筑、体育建筑、展览建筑、园林建筑、纪念建筑
文教、托幼、医疗、通信4类公共建筑,由于对环境、安全、防疫、保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不适合配建公交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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