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共建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大学是xx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是河南省高校中最早建立的一所旅游专业学院,是亚太旅游教育机构成员单位,2007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又被中国饭店业人力资本大会暨第八届中国饭店论坛评选为“中国旅游饭店业十佳人才培养基地”。师资科研力量雄厚,有比较强的景区规划、营销和管理咨询能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大型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经验的公司。为有效整合双方的优势,促进回龙景区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署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开展共建活动。
2、甲方为乙方在景区规划、营销、管理等方面进行有偿合作。
3、合作共建期限为3年,到期后双方另行商定是否延续。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每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共建费用15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一年的费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费用应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共建期开始的一个月内支付。
2、为乙方据实提供各种景观及文字资料,为合理规划提供依据。
3、为乙方据实提供各种问题和数据,以便甲方进行咨询和提出管理建议。
4、为乙方专家、教授到景区进行咨询、考察、培训提供食宿便利。
5、委托乙方进行景区的规划设计、整合营销传播方案制定,并按时按照约定付给报酬。
6、认真落实专家方案,并及时反映存在问题,自觉接受专家的监督和合理建议。
7、除上述合作项目外的后续项目,优先和乙方合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组织优秀专家、教师队伍,开展以下共建服务:
(1)授权乙方(仅限于回龙景区)对外使用“xx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品牌进行宣传公关。
(2)负责景区管理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
(3)帮助甲方设计管理体制及模式;
(4)对景区建设、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考察、咨询并提出解决方案。
(5)每年定期委派专家到景区进行指导,提出管理状况评价及改进方案;
(6)为乙方推荐优秀人才,并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7)整合各种资源,促进景区项目又好友快发展;
2、组织优秀专家教授进行规划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并按时交付方案;
3、组织优秀专家进行营销方案设计,并按时交付方案;
4、甲方共建费用支付后一周内开始工作;
四、协议履行
1、双方应全面、认真履行协议条款,并维护协议执行的严肃性。
2、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进行;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与主协议是不可分割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不可抗力(指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影响,导致协议无法执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或终止协议。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有特殊原因致使协议执行困难或延迟,执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采取应对措施,否则视为违约。
六、解决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如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三年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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