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规定,双方达成下列物业管理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根据下列物业管理协议条款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及双方各自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甲、乙双方共同与正规的、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协议内容进行确认;本协议中的条款,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并将同样的条款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上述原则,须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物业服务范围”中所列条款为双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原则划分,具体划分准则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为准。
租赁物业的用途、地址、面积见《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管理服务事项
双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划分
物业服务范围
类别
服务小类
服务范围
出租方/物业服务公司
承租方
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
物业服务范围总则
商业区域所有商户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对承租方自用区域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租赁区域内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消防系统除外)等的日常管理。
核心物管业务—
建筑及设备设施
电
气
系
统
高压设备
供、配电系统的验收接管;
公共供配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保养及年检。
租赁区域内供电配电箱二次开关以下的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维修
变压器
低压设备
直流设备
电缆及桥架
公共照明
其他动力照明配电设备
空
调
系
统
制冷设备
供暖/换热系统公共部分的日常运行及维保;
通风系统公共部分的日常运行及维保。
租赁区域内独立中央空调系统的接管验收、日常运行、保养及年检;
租赁区域内自用空调的日常运行、维保;
租赁区域内通风系统、供暖管路、末端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保;
供暖设备
换热装置
空调水系统
分体式空调
空气处理机及风管、风口
消
防
系
统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报警主机、烟感、报警器、消防联动模块等
消防系统的验收接管;
消防系统及末端设备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
消防系统的定期检测;
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巡视及监管。
租赁方新建或改建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测;
租赁区域内消防疏散通道通畅性、防火分区设备启用便利性的日常管理;
租赁区域内灭火器的配备及维护。
消防广播系统
消防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
消防配电设备
消防水池
消防疏散设施
防排烟设备
消防卷帘门
安防
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
公共区域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租赁区域内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防盗报警系统
巡更与门禁
电
梯
设
备
扶梯
扶梯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及年检。
专用货梯、坡道梯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及年检。
坡道梯
货梯
给排
水
系统
给水系统
供水管网、雨污废排水管网及阀门、化粪池、隔油池的维修、保养(供水管网以入户水表后第一个阀门为界)。
租赁区域内所有给排水管路及阀门等设施的日常维护。
污水和废水排水管网
雨水管网
通讯系统
程控交换机
无
电话中继线、交接箱、程控交换机、电脑计费系统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计费系统
广播系统
室内广播
对广播系统的日常使用进行监管。
租赁范围内自装广播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房屋建筑附属设施
外檐、屋顶面、结构、围护
公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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