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关于服务期的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经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了30天专业技术培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如下:
(1)培训期生活补助 300元(大写)。
(2)培训期甲方物品损耗费用100元。
(3)学习培训费450元。
(3)其它费用: 水电气住宿费用300元。
上述费用总计: 1150元。
2. 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为此协议签订后 12个月。
3. 此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约定不得低于 300_元。
4. 此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正常结束后自然终止。
5.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按印):
2012 年月日
保密协议
甲方:重庆大田小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乙方于 2012年 4月 1 日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甲方承担保洁员工作[乙方的工作性质及内容见劳动(务)合同],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将有可能接触、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该种商业秘密是由甲方披露给乙方或乙方在工作中自行获得(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的,乙方都有义务且乙方本人也同意对所有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基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签署本协议:
1.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指甲方的服务及产品的技术秘密和企业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a) 甲方所有研发资料、实验内容及计划进度、生产研发配方、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客户档案、服务及产品价格、进货渠道、生产经营方式及方案、原材料价格、商务活动信息、公关计划、管理文件等;
b) 甲方正在开发的市场项目涉及到的科研、生产商业信息;
c) 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合法工作技能和成果已被甲方应用的;
d)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的市场项目成果等计划;
e) 甲方认为属于保密范畴的一切商业资料。
2. 乙方承认并能预见如下事实: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应为甲方独自拥有的,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给甲方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害。
3. 乙方必须做到:
a)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只能为了完成甲方工作的目的使用该等商业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
b)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公司一切资源和商业秘密进行其它工作;
c)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市场开发和管理,必须
甲乙双方关于服务期的协议保密协议doc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