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双语实验学校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学校本着“安全、健康、节约”使用空调的原则,加强学校学生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经学校讨论,特制定本办法。请各部门自觉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校场所。第三条空调设备使用的开通:使用时间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公共场所空调有关规定,夏天最高气温达32度以上才开启空调,建议早晨温度不高时使用电扇;特殊情况除外。由年级主任、班主任、生活老师把握。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5-26度,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教室:只能学生上课时间开通。以下时间为停开空调时间10:00----10:30关17:40----18:50关21:00-----关在此时间段中各教室开窗通风。遥控器各班由专人负责,每学期结束由班主任交回到后勤仓库处。4、寝室:只能午休时间和晚上学生就寝开通;并由生活老师设置时间,自行关闭。遥控器由生活老师领取保管,每学期结束由生活老师交回到后勤仓库处。小学寝室19:30----22:00七八年级寝室21:00---00:00、九、高中寝室22:00---00:005、办公室:由年级主任、教师自行把握。由年级主任领取一个遥控器,每学期结束由年级主任交回到后勤仓库处。6、离人后必须关机。学校将安排水电师傅不定时进行检查。凡是在规定时间外开启空调的最低处罚10元,从应关空调时间起每五分钟加罚1元。第四条空调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空调机维修由学校负责联系机型厂家维修。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外机。学生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报告。第五条注意事项房间中布设的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用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挂衣服
夏季开关空调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