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外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子、分公司(单位):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公司各种外用工的管理,查找不足,堵塞漏洞,有效规避和防范用工风险,根据鞍钢集团公司《开展临时用工(含外委劳务)检查工作安排》(钢人发[2012]19号)有关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通过各单位自查自检和公司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现所使用的各种外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截止3月31日,各单位所实际使用的各种外用工情况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外用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协力用工、业务(或工序)外包、自主用工(未纳入在册员工管理)、劳动代理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二、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本单位所使用的各种外用工基本情况包括:作业项目、工作内容、岗位(工种)、用工类型、用工人数(其中劳务派遣人数)、主管部门、费用总额(岗位协力和业务外包统计全年费用,其他方式用工仅统计一季度费用)、费用标准及依据、付费方式、劳务费用列支科目等。(二)对各种外用工的管理情况1、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各种外用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情况。2、各种外用工人员日常管理的方式、方法、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外用工人员信息档案、人员花名册,签订劳务合同、外委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情况。(三)劳务费管理情况1、有无计划及计划的执行、审批情况。实际用工与计划、审批不一致的原因(增减原因分别表述)2、确定劳务费标准的依据,劳务费各项的构成、审批、列支科目及项目(本单位财务帐及报上级公司财务报表)、发放渠道、发放形式(现金、存折、卡等),以及审批、使用、进帐情况(三者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存在从工资总额列支现象或套取劳务费它用现象。3、是否建立企业内部劳务费监督检查机制及运行情况。4、降低劳务费用的措施和做法。(四)对劳务派遣单位或项目承包单位等的监督管理及选取准入、评价等机制的建立情况(五)目前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三、时间安排(一)2012年5月14日—5月25日,各单位自检自查、整改及材料整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阶段。(二)2012年5月28日—6月8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检查阶段。(三)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分析、形成材料上报鞍钢集团公司阶段。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并针对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将自检自查结果(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5月25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明永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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