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抵车合同
篇一:机动车辆抵押货款合同
机动车辆抵押货款合同
甲方:(抵押人)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货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货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利率。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第三条、货款期限:年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货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货款合同书》项下的货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
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货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货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
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
篇二:以车抵款协议书
以车抵款协议书
甲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甲方承建的XXXXXX楼项目的楼梯间保温分包施工(包工包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车辆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用江铃130型小型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辽BQR213(以下称该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以行车证记载为准)抵付乙方工程款万元(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2、乙方已对车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甲方在XX年7月24日前完成该车辆的年度检测工作;同时乙方对该车辆的保险到期日为XX年7月24日已经知悉,乙方同意承担该车辆下一年度的相关保险费用并配合甲方在XX年7月24日以前完成该车辆下一年度保险费用的缴纳工作。 3、甲方在乙方进场材料费用超过10万元,并且正式进入该项目开始施工,完成单体工程楼梯间保温施工项目达到两个单位工程后或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乙方提出的期限内;与乙方共同办理该车辆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行政税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领取该车辆行车执照及相关税费、保险凭证等证照,并当时核实转籍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钥匙等。车辆交接时详见交接清单,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时,视为甲方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工程款抵付行为完成。
5、甲方自车辆交付乙方之日起,不再承担该车辆的任何费用。
6、车辆转籍过户所需手续、文件乙方必须依甲方要求予以提供,并协助甲方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籍手续;乙方需自行确定转籍过户的唯一权益人,甲方只负责将该车辆转籍过户到乙方确定的该权益人。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理人: 日期: 年月
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
附件:
交接清单(辽)
日期:XX年8 月日
篇三:抵车偿款协议书
以车抵债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一辆大众捷达5座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以车作价,冲抵乙方的货款人民币¥元(柒万柒仟
叁佰玖拾柒元整)。
二. 车牌号:辽A LZ923,品牌型号:捷达牌FV716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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