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简要介绍中国失独家庭现况与政府的帮助措施。以社区养老的方式解决目前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关键字】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社区养老模式互助社区
1计划生育下的失独家庭
对于失独老人来说,他们只能靠有限的退休金来维持日常生存需要。但很多失独者并没有退休金而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生活窘境,而政府和社会救济制度与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之前,他们面临着经济困难。
部分失独者会因“失独”而逃避社会、拒绝与人交往,甚至回避亲人朋友,他们害怕看到别人或同情或异样的眼光,出现逆社会化的行为,这种逆社会化行为不仅不利于“失独者”走出情感伤痛,还会造成心理功能障碍。[1]
无法享受正常的养老
失独夫妻生病了,只能靠夫妻俩相互照料,可失独又失偶后,就缺少人来照料。并且失独者很难享受到养老院的养老。
据 2001 年12 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 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不同地方政府对失独家庭精神帮扶的力度不同,只有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有对失独家庭精神上帮扶的才较为系统全面。例如北京市。
2006 年开始,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生育关怀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失独家庭结为国策亲戚,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2]
2012年9 月20 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明确表示,在下一步研究时,将参照“三无”老人来解决一些养老问题。[3]
政府目前对失独家庭帮助措施的不足
《中国计划生育条例》对于“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只是单纯的经济补助恐怕很难解决根本问题。
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经济政策作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4]
很多家庭在痛失独生子女时,最关键的是要得到心理救济,但目前在我国,这类救济还很少见。
我国目前大部分地方只是规定了对于失独家庭物质方面的补偿措施,但是却没有规定开展对失独家庭心理救济。
养老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针对失帮助独家庭养老采取的措施是,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夫妻,到达一定年龄后,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特别扶助金,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政府只有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扶助金,并没有实际解决例如失独老人进养老院难,没人照顾等养老问题。还是无法让失独老人安度万年。
2 长青村养老模式
长青村是一个结合公私部门资源所形成的社区老人照顾机构。而其经费部分来自政府补助、民间捐助以及营利自生三个部分。
长青村是地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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