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办事.DOC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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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物产地检疫
行政许可
4、行政审批事项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
区县级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十四条
吴川市林业局森防站
个人和企业。
有关产地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不携带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森林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列明的生物、广东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录中列明的生物,并符合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省的检疫要求
①收费项目名称:森林植物检疫费(产地检疫);
②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96号;
③收费标准:~%收取
1、申请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吴川市森防站到现场检疫;
3、检疫合格,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经除害处理合格后,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4、不能灭害处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申请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受理:林业局森防站受理
办理:森防站到现场检疫。检疫合格,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经除害处理合格后,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能灭害处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结:申请人到林业局森防站取结果
(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吴川市森防站(林业局内)申请,提交材料;
2、吴川市森防站到现场检疫;
3、检疫合格,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经除害处理合格后,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4、不能灭害处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申请人到吴川市森防站上申请,提交材料
受理:林业局森防站受理
办理:森防站到现场检疫。检疫合格,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经除害处理合格后,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能灭害处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结:申请人到林业局森防站取结果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申请表审批流程图(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森林植物产品产地基本情况报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产地的建设时间、生产品种和规模、种苗来源、栽培管理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联系人及电话等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责任部门:森防站,责任人员:肖远行
一次性告知
否
是
补齐补正
受理
责任部门:森防站;责任人员:杨琼玉
审核(批)
责任部门:森防站
责任人员:肖远行
审批
责任部门:森防站
责任人员:肖远行
制证
责任部门:森防站
责任人员:肖远行、杨琼玉
办结发证
责任部门:森防站
责任人员:肖远行
责任人:森防站站长肖远行,电话:**********
杨琼玉,电话:**********
有关产地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不携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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