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质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信用证。
: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质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
。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
,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
。
,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质押和还款
,并由贷款人保管。
,借款人保证做出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
,按中华人民共和、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
。
。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
。
。
,挪用贷款。
、
质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