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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常见材料取样注意事项.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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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常见材料取样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标准逐步提高,而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质量好的原材料,工程质量就无从谈起;因此,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日益规范,我国的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相继对材料检测见证取样、送样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规范化要求。
顾名思义,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客观依据。由于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国家标准以及其他各部门对材料检测的频次、样品要求、检测指标等要求均略有差异,根据个人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其中,水泥材料和钢筋一般均采用国标规定,各部门间差别不大),希望能对各位同仁有所帮助。
材料检测的组批原则、一般检测项目、样品的数量、取样方法
根据相应工程的性质,各部门在工程材料的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中,均明确规定了产品检测取样的组批原则以及规定了必检项目和选择检测项目。监理人员应保证承包商的取样频率和检测项目不少于规定要求。
样品的数量多少和委托检验的项目以及不同部门规定的检测方法直接相关,试验室检测设备的不同会对个别样品数量和尺寸略有影响;
检测的样品质量直接代表着工程材料的质量,因此样品必须有代表性,否则材料检测也就失去了意义。
以下是水运工程中常见建筑材料的组批原则、检测项目及取样数量和要求:
1、混凝土胶凝材料
a、水泥
试验或检验项目:
必检:安定性、凝结时间、水泥胶砂强度
其他:细度、烧失量、三氧化硫、碱含量、氯化物、氧化镁
抽样组批原则:
以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
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数量为12kg。
取样方法:
⑴袋装水泥:一般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2kg,拌和均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备校验用。
⑵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用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检验试样。
b、粉煤灰
检验项目:。
必检: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
其他:28d抗压强度比等。
抽样组批原则:
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数量不大于200t为一批。
取样数量:
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中任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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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