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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数字化概述
古籍数字化的形式
古籍数字化的内容
古籍数字化的发展
什么是古籍?
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的《古籍著录规则》( -87) 定义为:
古籍: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 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1 年以前、反映中国古代文化、具有古典装订形式的书籍。
文化部发布的《古籍定级标准》( WH/T 20-2006)定义为:
古籍: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 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古籍的上、下限
春秋末战、诸子书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则一般划到清代末年。这和史的分期有点不同。
我国历史现在一般从有史以来到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算作古代史。鸦片战争以后,我国封建社会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下,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以1840年以后的历史就划入近代史。
但社会性质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学术文化马上统统起根本性的变化。
从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统治结束的七十年间,新撰写的书籍中,绝大部分的内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没有多少不同。因此,把清代末年作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为下限来得合适。当然,这个下限仍旧是粗线条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如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或旧体诗文集之类,一般仍可划入古籍范围。采用新体裁对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释,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对古籍的整理研究。(黄永年)
古籍整理
古籍整理,是对原有的古籍作种种加工,其目的是使古籍更便于今人以及后人阅读利用,这就是古籍整理的涵义,或者可以说是古籍整理的领域。(黄永年)
古籍整理的加工涉及目录、版本、标点、校勘等一系列的学问,承担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任务。
为什么要进行古籍整理
现存的古籍数量约有10万种以上,5000万册以上
它们分布在国内外各地图书馆和研究单位,也有一部分收藏在私人手中。由于古籍文献跨国界、跨地区收藏,所藏种类、数量、版本、特色各有不同。各馆古籍善本常年紧锁,秘不示人,存在严重的“重藏轻用”的偏向。
古籍博大精深,晦涩难读,不是所有读者都能适应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古籍文献的利用与开发
古籍整理现在时……
黄永年《古籍整理概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
黄永年《古文献学四讲》(鹭江出版社 2003年版)
古籍保护
古籍保护主要有两种: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
原生性保护是指不改变原件载体情况下,对古籍进行修复、加固及改善藏书环境;
再生性保护是指通过现代技术、数字化手段将古籍内容复制或转移到其他载体,以达到对古籍长期保护与有效利用之目的。
古籍数字化
数字化是古籍再生性保护的重要手段;
古籍数字化属于古籍整理的范畴,代表着古籍整理的未来方向。
古籍数字化的界定
“古籍数字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使其转化为电子数据形式,通过光盘、网络等介质保存和传播。
古籍数字化是对古籍或古籍内容的再现和加工,属于古籍整理的范畴,是古籍整理的一部分。
再生性保护>=古籍整理>古籍数字化
古籍数字化是进行古籍整理,保护古籍和方便古籍利用的必然趋势,其必然性有三点:
从使用者的角度
加工对象——古籍(版本的选择尤为重要)
加工工具——古籍数字化系统(软件)
著录标准——机读目录格式
实施者——古籍整理人员和数字化技术人员
管理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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