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教学设计 : 明确公民、中国公民、公民权利、公民义务等概念的含义。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性。了解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有关规定。 : 能列举实例,表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能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一件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事例。能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一些常见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 : 增强正确行使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意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关于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增强依法维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意识,积极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通过初二《思想政治》上册的学习,学生对我国法律的作用和功能已有所了解,懂得了一些法律常识,这为学习本册的内容打下了基础。同时,学生也很想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必须履行哪些义务。这表明学生对学习本节课的内容是比较感兴趣的。本节课的概念较多且比较抽象,如公民、中国公民、公民权利、公民义务、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生命健康权、搜查、逮捕、拘禁等,学生都是第一次接触,理解和把握它们有一定的难度。同时,本节课所讲述的内容有较强的理论性,学生的社会阅历有限,让学生理解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内容有一定的难度。本节课的教学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运用实例、图示,借助多媒体等教学手段,采取讨论、表演、调查等形式,以提高教学效果,达到教学目标。导入新课教师:先请同学们看一段电影片段。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群“红卫兵”闯入一老干部家中,翻箱倒柜,搜查“反党罪证”,最后将一些书籍、物品搬走。) 教师:片中“红卫兵”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今天,合法吗?为什么? 教师:片中“红卫兵”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法制被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大批干部和群众遭受迫害,国家陷入混乱状态。为了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那么我国宪法和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呢?初二《思想政治》第九课将讲述这方面的内容。第九课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学习新课教师: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很多内容,其中最基本的是人身自由权利。因此,本课的第一框题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教师:同学们经常使用公民一词。那么,什么是公民?请同学们阅读课文后回答。公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含义。学生: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教师:对。可见,国籍是确定公民资格的惟一条件。所谓国籍,就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它意味着个人与国家的一种固定的法律关系。那么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呢? 学生: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教师:对。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但是,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我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现在请同学们讨论:以下5种人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 ①具有中国国籍,未满18周岁的人。②具有中国国籍,正在监狱服刑的人。③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④具有美国国籍,长期居住在中国的人。⑤具有中国血统,现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人。学生:前3种人属于中国公民,后面的2种人不属于中国公民。教师:对。其中的第3种人,即“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称为华侨。一个人取得了中国国籍,他就成为中国公民,就享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呢? 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教师:对。公民享有的权利,是通过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来实现的。所谓作为,就是做出某种行为;所谓不作为,就不做出某种行为。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也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去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日以外可以自主地休息,并且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侵害自己的休息权利。同学们是否还知道公民的哪些权利要通过作为的方式来实现,哪些权利要通过不作为的方式来实现。教师:公民是否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取得自己所要得到的利益呢?为什么? 学生:不是。因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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