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民初蒙养园制度的建立小组成员:(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二):“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 、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取消了读经讲学课,增加了算术课的比例,将手工、家事、园艺、缝纫等实用科目正式列入课程,增加了生产知识的训练。,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为蒙养院。:“以保育满3周岁至入国民学校之幼儿为目的。”:“保育幼儿,务令其身心健全发达,得良善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之度相符,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幼儿之心情容止,宜常注意使之端正,并示以善良之事例,令其则效。”:有游戏、唱歌、谈话、手艺。:“蒙养园得置园长”;“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保姆须女子有国民学校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蒙养园应设游戏园、保育室、游戏室及其他必要诸室,室以平屋为宜。”设备包括“恩物、绘画、游戏用具、乐器、黑板、桌椅、钟表、寒暑表、暖房器及其他必要器具”。,在办园宗旨、设备、课程等方面与《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的规定基本相似,保教内容和方法许多仍沿袭清末效法日本的模式,但对于师资的规定上有所进步。,除新建一批蒙养园、幼稚园之外,还出现了一批保姆养成所和幼稚师范。如:张骞在南通新育婴堂设立幼稚园传习所;1916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了保姆传习所等。这些幼教师资培养机构的建立
第三节民初蒙养园制度的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