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文件.doc大余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历届高校毕业生。二、招聘计划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总计192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4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三、(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2)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其中,报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3)初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④户籍条件:不限。(4)高中教师岗位①学历条件: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前取得或通过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④户籍条件:不限。四、招聘办法和程序(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三)直接签约招聘。对高中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立招聘小组,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专业对口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由招聘小组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此项工作于2014年3月18日前完成。(四)招考。对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和直接签约未满剩余的教师岗位,采取招考的形式招聘。。(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3月18日(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通过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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