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乙字第2831号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5kt/a碳四深加工催化剂循环再生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委托单位: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 9第二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1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第四章环境风险分析 15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硫酸雾治理措施 18第六章环境监测 20第七章结论 22第八章联系方式 23项目概况项目背景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开发区中穗燃气有限公司、广州中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泰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于2012年10月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建设了24万t/a碳四深加工项目装置。公司采用硫酸法烷基化工艺技术进行碳四深加工,在装置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98%浓硫酸作为催化剂,完成反应后会形成90%的硫酸。为再生该90%硫酸,重复利用,达到减少固废,清洁生产的目的,,(下简称“新建工程”),将90%的硫酸再生为98%的浓硫酸,重新回用于现有碳四深加工的生产。,不新增建设用地,劳动定员12人,年运行时数8000小时,拟采用高温焚烧裂解工艺再生90%硫酸,采用“3+2”两转两吸的方法吸收SO3。新建工程通过90%硫酸焚烧将硫酸中的有机聚合物分解、氧化为CO2和水;硫酸分解为SO2气体。后续采用接触法,将焚烧烟气中的SO2气体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氧化成为SO3,通过SO3吸收产出成产品硫酸并作为现有碳四深加工装置生产催化剂回用。新建工程的生产工艺在硫酸行业普遍应用,工艺成熟、可靠。新建工程公用工程主要依托现有24万t/a碳四深加工项目。新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源主要包括:废气有组织排放源1处;废气无组织排放源1处;生产废水排放源3处以及装置区内产生的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固体废物2处。其中大气污染物为SO2、NOx以及硫酸雾;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硫酸盐、亚硫酸盐以及少量的SS。COD、石油类污染物主要由冲洗水、初期雨水带入,总体上废水水量较小,对现有污水处理厂以及地表水影响较小。新建工程为化工生产性质,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2017年第44号令)中“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受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收集资料——编制文本——修改审查的流程开展。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在收集资料阶段将调查新建工程采用的工艺技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项目自身情况,同时收集有关项目所在地的气象、现有环境质量、行政区划、社会经济发展等关联信息,并进行了现场监测,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基础资料。在编制文本阶段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完成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识别,预测新建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状况,明确说明新建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为保持或改善周边环境质量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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