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总工会
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情况工作总结
市总工会:
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总工会《转发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的通知》(汉人社函〔201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市总工会文件后,我会从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9日起至9月30日,利用近一月时间对大中型酒店餐饮、加工制造、商贸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联合文件下发了通知(洋人社发[2011]97号),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专项检查注重宣传教育,采取企业先自查自纠,各镇工会工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联合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重点检查,
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要求各检查人员要深入到一线,检查中不得走过场、走形式,务求实效,从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专项行动活动中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制度。二是要求各镇工会工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检查人员深入企业与职工交流对话,宣传政策规定,共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做好自查,建章立制
专项检查开展前,我们要求相关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方案,通过与企业工会或职工民主协商,在处理好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加强督查,依法行政
1、畅通渠道。为使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我们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接待值班制度,广开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捕捉各种举报投诉信息。并要求
各镇工会干部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确保了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
2,严格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和依靠各镇工会工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的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大中型酒店餐饮、加工制造、商贸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等情况全面排查,各检查组在检查中互通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改正,从而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收到了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35户企业,涉及职工1355人,其中:大中型酒店餐饮6户157人;加工制造业12户840人;商贸服务17户358人。企业修订完善休假制度16户。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发现我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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