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附加工操作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过程(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2012年,江苏省卫生厅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生食水产品(附加工操作规范)》列入2012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并与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等相关承担单位签订委托书,项目编号为JSSPDB2012-006。本标准起草负责人为张卫兵,主要起草人有袁宝君、高湘陵、赵荣梅、张周建、王春明、戴月、羌校君、陆艳艳、金峰、巫明鉴等,负责资料的查询和汇总、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标准的修订和送审以及意见征求等工作。(二)简要起草过程1、标准任务下达后,2012年9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2、查阅文献报道,比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研讨会,分析并提出标准制定意见,确定制定方案;3、开展餐饮单位现场调查;针对相关指标进行样品采集与监测;汇总现场调查信息和样品监测数据;4、召开行业座谈会,征集标准制定建议和意见;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讨论会,分析采纳行业建议和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5、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专家、行业意见和建议;6、汇总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讨论会,修改征求意见稿,形成标准送审稿。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行为、食品安全要求等作出了规定;随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管理要求。2010年颁布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则对餐饮业经营行为以及餐饮业食品安全要求进行了细化;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详细规定了餐饮业食品经营操作过程及要求,其中包括了生食海产品的概念和加工要求。本标准的制订按GB/-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写。制定过程中注重与相关标准的衔接:一是与基础标准的衔接,处理好与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关系;二是与检验方法标准的衔接;三是标准之间术语名称的衔接一致;四是与其它相同地方标准的衔接,在术语定义、技术指标上具有可比性。三、国内外相关标准比较研究材料1、GB/T23498-2009《海产品餐饮加工操作规范》规定了海产品餐饮加工操作的原辅料要求、加工经营场所要求、加工过程管理以及卫生要求,其中包括生食海产品的相关要求。2、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规定了腌制生食水产品的微生物、理化、寄生虫等卫生指标、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等相关卫生要求;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中规定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干制品的微生物指标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519-2008《生食水产品卫生要求》以及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925-2009《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要求》,对生食水产品的定义、卫生指标等进行了规定。3、GB18406—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要求》规定麻痹性贝类毒素(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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