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属学校,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中小学:现将《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校要根据甬教电〔2011〕17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参评活动,符合条件的作品于2011年3月20日前上报至区教仪站。希望参加第三批星级数字化校园定级评估的学校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二、区教仪站将组织人员对上报作品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至宁波市教育局参与评选。三、联系人:徐炜,联系电话:88121135,虚拟网短号:669281,电子邮箱:yxxw3211@ ,QQ:317921782。附件1: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鄞州区教学仪器管理站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甬教电〔2011〕1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直属学校: 为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遴选作品参加第三届全省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第十二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活动详情请见“活动指南”(“活动指南”请登陆宁波市教育科研网站)下载。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认真组织,积极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本次活动。附件: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附件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二○一一年一月目 录一、人员范围二、项目设置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评比办法四、“竞赛类项目”项目分类、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五、奖项设置六、组织工作附表1:“评选类项目”县(市)、区级推荐作品名单附表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及创作说明附表3:“评选类项目”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及市级评委推荐表附表4:“竞赛类项目”参赛名单附表5:“竞赛类项目”(组队)报名表附表6:“竞赛类项目”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一:机器人灭火竞赛规则附件二:机器人足球竞赛规则附件三: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生命科技竞赛规则附件四:机器人篮球竞赛规则附件五: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规则附件六:机器人场地任务挑战赛竞赛规则附件七:通用附则附件八:电脑艺术设计项目作品形态界定补充说明一、人员范围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二、项目设置第三届全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暨2011年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电脑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电脑活动”按学段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评比办法(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中职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二):(1)以“低碳生活”为主题,采取电脑绘画、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等创作形式,设计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创意作品类别仅限于电脑绘画、电脑动画和电脑艺术设计。(2)以“探索与创新”为主题,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电脑绘画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5幅)。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存放格式应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需同时提交PSD文件。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2)电脑艺术设计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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