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违宪审查制度(一)概念(二)国外制度:英国、美国、德国、法国(三)中国制度二、宪法解释(一)概念、分类(二)宪法解释的方法三、宪法(学理)解释的意义2违宪审查:概念与步骤一、概念:审查有关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二、必要性实施宪法,意味着通过确认、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使现实与宪法相一致。三、步骤(一)哪个行为可能违反哪个宪法规范?(二)宪法规范的事实要件?(三)有关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范的事实要件?(四)结论:符合或违反宪法例:色情小说被禁,是否违反宪法?1、禁止小说出版、发行,可能侵犯言论自由。2、言论的事实要件3、是否构成言论?4、结论3目录一、违宪审查制度(一)概念(二)国外制度:英国、美国、德国、法国(三)中国制度二、宪法解释(一)概念、分类(二)宪法解释的方法三、宪法(学理)解释的意义4国外违宪审查制度一、代议机关审查(英国)二、普通司法机关审查(美国)三、宪法法院审查(德国)四、政治机关审查(法国)5英国的违宪审查基于议会至上原则,英国法院无权对英国国会通过的法律进行违宪审查,只能对下级立法机构如地方议会通过的法律进行审查。因为英国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与及加入欧盟,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的立法无效,违反欧盟法律的英国法律亦将失效。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将有关事项提交议会审查。6美国: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一、确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马伯里诉麦迪逊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判决的一个案例。马伯里由于上届政府的疏忽,而未收到“太平绅士”(法官)委任状,而继任政府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将委任状下发,根据1789年《司法法》第13条,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里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状。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马伯里应该获得获得委任状,但同时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二款,最高法院对此案并不具有初审管辖权,而仅具有上诉管辖权,故将案件撤销。虽然马伯里未得到委任状,但美国最高法院得以在避免与行政权正面冲突的基础上,树立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即司法审查权。由此开始,司法权成为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第三种权力。法庭判决:《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违宪,因其给予了宪法未赋予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国会不能通过违宪的法案,最高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7美国: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二、特点(一)个案中的审查,没有抽象审查(二)只限于本案(三)所有法院都有权进行合宪性审查“解释法律显然是司法部门的权限范围和责任。”(四)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一般能够得到下级法院的遵从三、民主合法性质疑——反多数诘难(Countermajoritariandifficulty)8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合宪审查9不仅是司法机构,也是宪法机构两个法庭,没庭8名法官,分别由联邦议会和参议院选举一半(白雪公主;教授法官与法官法官;法官助手)如果4:4,则不违宪判决具有拘束力,在一些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违宪审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合宪审查10列举原则:只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享有权限最重要的程序类型宪法诉愿机关争议程序联邦-州争议程序抽象的规范审查程序具体的规范审查程序临时命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合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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