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基础部语文教研室王艳平
第三编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概述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
一、概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过程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定、使用与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件总称。
概念
二、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1、法律的约束性
2、制作的规范性
3、适用的特定性
三、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作用
(一)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权和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监管的主要表现。
(二)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看守所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监管的真实记录。
(三)是检查办案和监管工作的执法情况,研究犯罪规律的依据。
刑事法律文书的分类
侦查文书:、破案类
、复议类
执行文书:
制作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一)格式要规范:
(二)语言要精当:
(三)内容要真实:
常规的栏目和事项的制作要求
(一)案件名称
(二)犯罪嫌疑人姓名
(三)犯罪嫌疑人年龄
(四)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
(五)犯罪嫌疑人籍贯
(六)犯罪嫌疑人职业
(七)犯罪嫌疑人住址
(八)犯罪嫌疑人简历
(九)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
(十)发文字号
(十一)领导批示、审核意见
(十二)印章使用
(十三)法律条文的援引
(十四)数字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十五)成文日期
(十六)备注
第七章侦查措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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