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采购的物质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以满足学院教学、办公的需要。、办公家具、学生宿舍家具、清洁用具、水电维修配件、部分劳保用品、基础设施维修材料、药品等的采购控制。、学期需用计划,并详细列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质需用计划及需用时间,报总务处长和学院分管院长审核。,主要是核定物资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审核工作应在三天之内完成。经审核后的物质需用计划报学院院长审批。,审批应在一周内完成。。,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下达给采购人员。《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结果由采购员报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后签订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询价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寻找新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执行以下程序4至5条款。,通过索取资料、现场考察等,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技术及设备能力,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检测能力、企业信誉和业绩,物资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采购员填写《供应商调查评定表》。交总务处负责人审定。:a)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b)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检验合格;c)有必要时,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通过本公司的第二方审核。:总务处组织库管员、采购员、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采用会议或会签的方式对供应商调查结果进行评定,作出是否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的结论性意见,由院长审批,并记录在《供货商调查评定表》中。: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交货期及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a) 供应商有合法的执照和资质;b) 供应商有质量保证能力和证实所提供物资合格的证据;c) 供应商的社会信誉良好,价格合理;d) 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能力稳定,能满足公司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三家以上的供货商邀标,十万元以上的物质采购需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一万元以上)办公用品、基础设施维修材料、水电维修材料等物质时,采购合同由院长委托代理人签订。、零星采购和辅助性材料的采购(一万以下)合同分管院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签订采购合同。,验收条件和质量保证要求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合同内容应完整、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还应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重新): a)在供货期内,供方的执照和资质被政府部门吊销,取消供方资格;b)供方产品的稳定性:进货检验一次不合格的扣3分,两次不合格扣8分,三次不合格的取消供方资格;c)供货的及时性:一个供货合同执行完毕的执行期内,一次供货不及时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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