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余姚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余政办发〔2012〕159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大工程”和“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6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2015年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2015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制定本方案。防治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2016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避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继续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为抓手,坚持“深入查、全面防、重点治”,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断完善“地方负责、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责任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重点地质灾害现状我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2处、不稳定斜坡14处,共计66处,分布涉及10个乡(镇、街道)。52处地质灾害隐患中,其中滑坡21处,崩塌8处,泥石流23处;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乡镇(街道),其中梨洲街道21处、陆埠镇13处、四明山镇4处、梁弄镇4处、大岚镇2处、鹿亭乡2处、共计4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数836人,威胁资产约2632万元。14处不稳定斜坡分布在四明山镇3处、大岚镇1处、鹿亭乡1处、陆埠镇8处、梨洲街道1处,涉及人口308人,资产494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从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发育特征的情况来看,随着极端天气频现,地质灾害防治已全年化,但仍以4至7月的梅汛期和8至10月的台汛期为重点;重点防范时段为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200毫米的时段。鉴于近几年气候异常导致极端天气增多,应注意做好非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无汛期”的理念。(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预测2016年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坡度较陡、风化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南部山区,特别是山区农村私人房屋屋后边坡;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镇(乡)级公路沿线;切坡新建厂房的不稳定边坡;山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险峰地带;阳明街道、低塘街道等露天开采矿山的宕面,已关闭矿山边坡及其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等。梨洲街道、陆埠镇、梁弄镇、大岚镇、鹿亭乡、四明山镇是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小流域沟谷沟口以及山区公路边坡等地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四)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经济损失、规模来评价,确定9处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指导地质灾害防治余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取得了重大成果。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总结梳理“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继续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应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真正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组织重点隐患区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灾情一旦发生,受威胁区居民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撤离,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将地质灾害避险和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每一个单位和群众手中,尽量让受灾群众了解危险性、避险方法和撤离路线,提高危险区群众临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2016年完成地质灾害点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工作,对新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6年计划在梨洲街道开展余姚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行政区所有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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