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使用管理办法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的配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都应配置预警信息接收终端。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可以是预警信息接收屏、手机或其它可以接收中国移动通讯公司短信的设备。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的SIM卡必须以实名登记备案。二、预警信息接收终端运行要求1、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必须7×24小时开机,并安装在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的位置,且安放位置明显,保证GSM信号强度大于15DB。2、预警信息接收屏的安置点要配有联系电话,保持通信畅通。二、,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阅读,并立即向信息发布单位发送收到预警信息的短信(预警屏使用遥控器按“1”键进行确认操作;手机需发送“是”的短信)。,值班人员应立即与信息发布单位联系重新发送,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并查找问题原因并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三、,对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的信号强度、安放环境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稳定工作。,保证SIM卡随时可用,避免出现SIM卡因欠费或损坏影响预警信息的接收。,立即向区局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报告,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同时准备应急通信代替手段,确保及时接收预警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放置地点、联系方式及责任人,要及时通知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监管中心。2017年4月10日预警信息接收终端责任人联系方式表序号单位预警信息接收终端SIM卡号值班电话责任人职务手机
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