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方案,合同附件7红星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意向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签订: 甲方: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政府地址: 联系人: 乙方: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就乙方拟在市竞买项目土地和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项目预选地块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位于市区,东至、西至路、南至,北至,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用地红线图。 2、项目土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为,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化率不小于%,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二条拟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星城市综合体项目 2、项目描述:投资建设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等为一体的具有市新地标效应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3、拟投资地块由乙、丙方联合竞买和开发建设,竞买成功后由乙、丙方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建设。第三条预选地块宗地出让细则 1、甲方确保地块可整体规划,统一挂牌,宗地划分细则及挂牌方案于土地挂牌公示前,由甲方国土及规划部门按照以下约定依法确定。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但经双方确认可根据宗地划分及项目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各地块的挂牌综合地价底价为不超过人民币万/亩; 土地竞买资格为:竞得人或其母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人民币;竞得人或其母公司目前为国内商业地产前五强;竞得人或竞得人控股的项目公司目前在国内开发15个以上城市综合体项目;竞得人建设的百货MALL应为持有经营物业。土地价款分为两次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土地成交总价款剩余50%在一年内付清,如分期交地,则分期支付土地价款。宗地划分细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挂牌价格,甲、乙、丙三方于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前30日内沟通协商,根据甲方的现实条件和乙、丙方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挂牌出让。以上地块面积最终以勘测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如宗地挂牌公示的宗地划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挂牌价格与各方协商的方案有较大差异的,乙、丙方有权视情况不参加摘牌或不摘牌,此种情况下,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促成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如因为拆迁等原因造成不能一次性挂牌的,应在确保项目能够整体规划开发的前提下,经三方协商可以分期出让。 3、在项目地块满足本协议规定前提下,乙、丙方应参加项目预选地块的挂牌竞买。在乙、丙方成功竞买项目地块后,甲方应确保合肥市国土部门可与项目公司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项目公司的要求分地块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四条预选地块的用地要则 1、项目预选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分别为商业40年、办公50年、住宅70年,自《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算。 2、项目建设在涉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环保、绿化、消防、交通、市容、卫生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项目公司在获取土地后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最终以甲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第五条交地标准、交地时间与开发建设时间 1、交地标准及交地时间:项目公司成功竞买土地后个月内,甲方土地部门本协议约定标准使项目地块达到净地标准并交付给项目公司;如乙方竞买成功后,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期交付土地时,甲方负责协调国土部门对于分期交付的土地以分期办理的方式取得相应的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应协调根据本项目分期交地、土地款支付及商住混合的主体情况,并结合项目规划设计,对项目用地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开发建设时间:项目公司依法取得项目地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个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政府部门原因等非项目公司可预见或控制的原因,则开发建设期限据实顺延。第六条竞买诚意金 1、乙、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作为竞买诚意金。该地块已经挂牌公示,甲方应在乙、丙方报名参加地块竞拍时,将竞买诚意金挂入土地交易账户作为乙、丙方参与竞买该地块的部分保证金。乙、丙方交纳此竞买保证金后,甲方承诺仅与乙、丙方签订《投资方向协议书》。 2、在挂牌公示的条件满足本协议约定,乙、丙方未参加上述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参与竞买义务的,其缴纳的参与竞买诚意金甲方不予退还。第七条甲方义务 1、按时完成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变性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2、甲方应提供近期项目地质勘探资料,如遇重大地质缺陷,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3、在项目公司取得该预选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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