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志—中医药志》(1949—2008)
(长春地区部分)写作要求
《吉林省志—中医药志》是《吉林省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写过程中,还需要与《吉林省志》在志书体例、篇目设计、行文规范、语言表达等方面协调一致。因此,我们在编写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掌握有关志书的基本知识和写作要求。
一、志书的属性
志书是一种特殊的史书,是“官修”的地情书,也是国情书,不是史料汇编或资料大全,也不是百科全书。而是一种特殊体例的著述,是汇集我国各地自然、人文、社会、经济的历史现状的全面系统的国情资料。从“中医药志”来说,就是汇集我省中医药发展总体情况的著述。这不是个人的著作,而是“官修”的特殊的历史书籍。
二、志书的特性
主要是地方性、连续性、广泛性、资料性、真实性。
(一)地方性,又称区域性或部门性。
就是以特定区域为记述的空间范围,从中医药志来讲,就是以中医药系统全面情况为记述范围。当然,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不是孤立的,也要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自然环境、社会变化发生密切联系,因此写中医药志也离不开相关的领域,但主要还是应把注意力放在中医药范围之内。
(二)连续性。
方志的连续性是中华民族先进文化的代代相济、永续不断的体现。从唐代就明文规定了每5年编一次地方志;宋沿袭唐,也有具体规定;明、清政府也规定几年修一次。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办公厅规定20年续修一次。
我省此次修“中医药志”是第一次,要求从1949年到2008年,因此这种连续性的要求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连续不断,才能把中医药发展的来龙去脉、历史沿革清清楚楚地记述下来,使事业的发展,未来的远景建立在人所共知的基础上。
(三)广泛性。
志书是综合性地记载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历史和现状,各个门类应有尽有。例如:我省中医药事业就是包括行政管理、中医医疗、中药、医药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团体等方方面面,而这些方面又与整个社会发生着密切联系。这就要求我们修志时视野要广阔深邃,思路要清晰,全面、系统地考虑所写内容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可以说,一部好的方志,就是一座信息库和资料库,可以给人们提供广泛而丰富的信息,满足读者各方面的需要。
(四)资料性
资料性是志书的本质属性。资料是志书的基础,是志书的生命。例如,记述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巨大成就,必须以大量的、真实的、确凿的资料(事实、数据)来说明,方能具有不容置疑的说服力。志书也可以有明确的观点阐释和理性分析,但不需建立在充分可靠的资料基础之上,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土。从这个意义上说,方志就是资料性的著述,就是利用方志的载体,保存大量的资料,成为不可替代的经世致用之书,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五)真实性
方志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特别是我们现在编纂的新志书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一是“官书”的性质要求进入志书的资料都经过各级政府和各单位领导严格把关;二是修志的资料都来源于原始档案和文献;三是志书记述的都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事,资料比较容易核实;四是志稿经过
“三审”程序,资料可确保真实可靠。这四点就要求我们从事编写的同志一定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使所写的志稿经得起事实的核对和历史的考验。
三、志书的功能
说到志书的功能,自然都会想到“资政、存史、教化”6个字。这是古人从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总结出来的,当时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随着历史的进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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