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条例第一章混凝土工程第一节工程验收 1、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含预制件及临建工程等),否则罚款300~500元/次。 2、验收中对三检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对常规性问题控制不严,连续两次或以上,三检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200元,并对把关不严就申请验收和签字的二检分别罚款50~100元。 3、对于三检人员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至仓位申请验收时还未进行处理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4、验收过程中发现钢筋及预埋件等验收项目漏项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事后发现验收项目漏项且难以进行处理时,对于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安质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部批准。 5、验收资料应在申请验收前提交三检(二检已签字),且应保证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仓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元/次。 6、对安质部三检下发的质检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元/次。 7、对于需提前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及时联系三检进行验收,否则罚款200~300元/次。 8、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施工,造成验收困难或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9、对其它违反规范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视情况罚款200~500元/次。第二节模板工程1、所有用于模板制作的主材,其型号、规格、尺寸、性能和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图纸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不得使用存在缺陷的原材料,否则罚款500~1000元。2、原材料要有明显的材质标记,堆放要垫离地面10cm以上,并保证支垫部位不使所垫材料变形。木材应有通风、防潮措施,否则每项次罚款100元。3、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并要求做返工处理。4、模板加工尺寸及焊接不满足有关技术要求,视情况罚款200~500元/批次,并要求做返工处理。5、模板表面平整度不满足设计图纸或相关规范要求,视情况罚款100~300元/批,并要求做返工处理。6、未经技术核定,擅自修改图纸及工艺要求者,罚款300元/次。7、现场安装模板的拉杆直径、间排距、布设角度应遵循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同时要求一根预埋锚筋上最多只能拉两根拉杆,违者返工处理,并罚款50元/处。8、对于三检指出的模板因孔洞过多、表面变形较大而须更换时应及时安排更换模板,否则对于散装模板罚款50元/块,全悬臂模板罚款200元/块。 9、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进行模板的看护并确保看护人员到位,对于模板底口漏浆、跑模或存在较大变形,应及时安排看仓人员进行调整处理至原设计体型位置,否则罚款200~500元/处。对于产生较大的模板变形且无法调整时,对于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安质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部批准。 10、永久外露面或有外观要求的混凝土表面外露拉杆头,应采用砂轮切除,严禁使用电焊或气焊割除,否则罚款50元/根。 11、采用Φ25的钢管作钢筋架立筋及模板支撑应将其使用水泥浆(与该部位混凝土同标号)灌注密实,否则要求拆除并罚款20~50元/根。 12、验收时发现模板拉杆未拧紧或扣件与围檩脱节较多,罚款200~500元。 13、模板间拼缝及模板下口压缝未按要求处理者或模板工艺较粗糙的每仓罚款200~500元。 14、模板面板之间卡环数量、围檩的数量、位置,内支撑数量不满足相关要求的,罚款100~300元。 15、木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表面的灰浆清理干净,并整齐堆放,否则罚款50元/块。 16、合理安排拆模时间,使用正确拆模方法,严禁提前拆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直到改正。如果因拆模时间过早或拆模方法不当造成混凝土边角或表面损坏严重者,加倍罚300~500元/处。 17、对违反其它技术要求者,视情况罚款200~500元/次。第三节钢筋工程 1、禁止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钢筋,否则罚款500~1000元/次。 2、加工好的钢筋应分类堆放,标记清楚。对每一编号的钢筋都应制作料牌,标明钢筋使用部位、型式、尺寸、直径、编号及根数,作为钢筋加工的依据和质量追溯的标志。质量办将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罚款200~500元/次。 3、钢筋的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钢筋加工应准确,如果因为钢筋加工原因造成钢筋长度、弯起点和转角等偏差较大影响钢筋现场安装的应退回钢筋加工单位重新加工,并罚款100~500元/次。 4、对违反其它技术要求者,视情节罚款50~500元/次。 5、现场安装钢筋应依据图纸、钢筋加工料表和料牌仔细核对加工成型的成品钢筋,若发现钢筋规格、数量及位置安装错误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罚款200~500元/次。 6、钢筋的安装位置应依据测量点进行放线确定,钢筋的间排距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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