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计划,缴税与信托产品相比,资管产品的区别主要是: 1)本质相同,只是通道不同,即发行主体不同: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是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目前全国有32家有这样的资格发行(截止7月5日); 2)监管不同: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3)次数不同: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管产品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小额数量不同:信托300万以下小额50个,资管计划小额可以有200个。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资管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1)收益方面:资管业务是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放开的业务,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场的时候,为了提高竞争力,资管公司对融资方收费会尽量稍低,给到客户的收益尽量稍高,例如同类型的产品一般资管产品会比信托高%/年左右; 2)安全度方面:目前做这类项目的都是资产管理公司挖的信托经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的人员,行业经验深厚,一般情况下,安全度高的产品能给到的融资成本随市场变化越来越低,也偏向于给资管公司做融资,目前这32家资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项目,选项目时的要求会比较谨慎,对项目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于想配置性价比高的固定收益项目客户来说也不失为一个选择的方向。参考资料: 券商产品比较-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XX-12-1916:11:58) 转载▼分类:条法学习券商理财产品分类比较券商理财产品为证券公司集合投资者资产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升值类产品,除具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般性特点外,还具备极端市场空仓操作,投资范围广、资产配置灵活、风险管理严格等特点,目前市场上券商产品繁多,运作多样,为了解产品属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此对券商理财产品的分类、特点、运作流程程略加比较分析。一、券商理财产品比较简表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示例】关于穿透规则的说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投资计划进行定义,其是否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或有限合伙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一直存在争议,直到XX年4月3日基金业协会发出《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并更新了《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该文件明确规定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专户及(来自:写论文网:资管计划,缴税)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合伙型私募基金等资产管理计划和机构,投资人数和投资金额均穿透计算。合格投资者的人数计算方式主要为: 《私募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
资管计划,缴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