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制度
1. 化验员
1) 原辅材料检验的检验;
2)制液制水车间各溶液系统分析及废水处理厂废水及浓缩液的检测;
3) 化验室及车间所需的所有药品的配制,标药要作好记录;
4) 化验室所需蒸馏水的制取;
5) 对过期样品的清理。
6) 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7)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填好工作记录表,出具各种化验单;
8) 根据公司的需要做好其它安排的工作及特殊情况工作。
2. 组长
1) 对化验室日常工作的管理安排,协助与生产车间进行沟通协调,对化验室人员进行日常考核;
2) 对各个分析数据的监控抽测,检查;
3) 对标准溶液的标定;
4) 对各种衡器的定期校验检查,和不定期校验抽查。
5) 备件、药品、记录纸采购计划,对各种样品的复核。
6) 协助正常班完成各项工作。
8) 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检验样品要自己取样,取样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取样量按标准规定执行,否则因取样造成影响结果的罚2~10分。
2. 不合格或有异常的数据及时上报领导及相关人员,否则影响正常工作的罚2~10分。
3. 原始记录整洁、全面,书写工整,如有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并在错误处加盖个人印章,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正确内容。检验报告、质量日报表、中控记录表书写要仿宋,不得有错误涂改之处,发现一处处罚2分。
4. 化验数据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影响正常工作的罚2~10分。
5. 样品存放整齐有序,对过期样品按时间先后顺序,集中处理样料。
7.
白班按“成品复核规定”进行抽查,每月不少于10%。对抽查结果超过误差范围的,按相应规定惩罚责任人。
8. 原辅材料的取样检验和配制标液均按标准规定程序进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扣责任人2~10分,由此影响产品质量或影响他人的扣10~50分。
9. 配制药液要及时更换标签,标签内容正确,由此影响使用的罚2~10分。
,超误差范围的罚责任人2~10分。
,不得随意乱涂、乱画、撕页,否则扣责任人2~30分。
。交接内容包括检验记录、卫生、药品使用情况、公物使用情况、本班异常情况等,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影响生产的给予双方5~10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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