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利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例:广东某鞋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80000元,预计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如表1所示,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资金成本率为10%表1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年限未扣除折旧利润(元)产量(件)第一年1000001000第二年90000900第三年1200001200第四年80000800第五年76000760合计4660004660(1)直线法: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80000-10000)/5=34000(元)估计使用年限5年。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34000=6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66000×33%=21780(元)第二年利润额为:90000-34000=5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56000×33%=18480(元)第三年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86000×33%=28380(元)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34000=46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6000×33%=15180(元)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34000=42000(元)应纳所得税为:42000×33%=13860(元)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97680(元)应纳所得税现值为: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元)、、、、、2、3、4、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下同。(2)工作量法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第一年折旧额为:1000/4660×(180000-10000)=36480(元)利润额为:100000-36480=63520(元)应纳所得税为:63520×33%=(元)第二年折旧额为:900/4660×(180000-10000)=32832(元)利润额为:90000-32832=57168(元)应纳所得税为:57168×33%=(元)第三年折旧额为:1200/4660×(180000-10000)=43776(元)利润额为:120000-43776=76224(元)应纳所得税为:76224×33%=(元)第四年折旧额为:800/4660×(180000-10000)=29184(元)利润额为:80000-29184=50816(元)应纳所得税为:50186×33%=(元)第五年折旧额为:760/4660×(180000-10000)=27725(元)利润额为:76000-27725=48275(元)应纳所得税为:48275×33%=(元)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元)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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