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悦悦事件看教育佛山女童被碾事件:不是道德出了错,是我们的教育犯了罪。苏格拉底说,救助他人,这是利己的,而非利他,因为你自己因此而求得了安心。如果你忍了,你视而不见,那么你的心便会不安。这一切都并非源自道德,而是做人的底线。在小悦悦事件当中,面对反复被碾压的两岁女童,前后18名路人选择漠视,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明哲保身。甚至在拾荒阿婆出于人性本能出手救助之时,还不断有“好心人”劝其“莫管闲事”。事后房东更是嫌记者太过骚扰,发脾气要赶走阿婆。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是我们已经抛弃了道德吗?回顾历史,中华民族是有着自己优良的美德传承的啊。春秋时期的史家名著《左传》中就对此做过提纲挈领式的阐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可是悠悠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有人说“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事实真的是这样么?看着网络上各种义愤填膺,声讨18路人的声音,我很怀疑这个结论。那些斥责路人无耻的人,他们所申张的不就是“德”吗?或者说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所沉淀形成的道德印记。看看网络上的这些人,再想想自己,我觉得我们都不缺德,中国人都并不缺德啊。我们有的是大道理,大文章,有的是对不道德行为的口诛笔伐!可是,我们却缺少一颗遵从道德的心,缺少践行道德的作为!缺少行动!行动!难道你没有发现么?只要是路人,百分之百都是见死不救的;而但凡是网友,个个都是活雷锋,个个都是见义勇为好儿女。难道所有的网友都不上街?又或者,所有的路人都是不上网的。对不义行为的谴责固然无可厚非,但在一宗接一宗的悲情故事面前,言论却未免乏力,甚至让人对这种“坐而论道,行而弃义”的做法生出那么一丝鄙视来。我们应当问问自己,如果真的是“我”遇到了这种情况,自己到底会怎么做?!有人说,见死不救是因为我们缺少相应的法律,使得路人们在种种顾忌之下不敢对遇难者施以援手。此说不无道理,世界上一些国家也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律条。鼓励、保障在不伤害自己等前提下的见义勇为行为。同时给予能救而不救的行为一定的法律惩罚。但是,难道我们的道德已经低到了需要法律来约束的地步了吗?法律固然可以给予施救者以保障,但却无法给予一个人一颗布道的心,无法给予一个人去有所作为的勇气。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啊,更多的只是去约束规范人地行为。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说到根儿上还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教书育人的过程应该能够升华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应当教会一个人做人的基本道理,教会他勇敢,教会他善良,教会他们人类美好的精神和思想。可是我们的教育却完全是填鸭式的,教会的只是机械性的技能,没有教会人如何去思考,如何去行动,更遑论去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了。历史传统中一些好的东西往往被我们选择性的遗漏掉了,而对于孩子表现出来的不规矩的地方,我们不是说正确的去引导去塑造,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去培养。而是把这些特点,这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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