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实验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进一步完善我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按照泸市人发[2005]46号文件和2007年度县职改会相关精神,特制定此方案。第一步:分配指标。教育局指标下达给我校后,学校职改领导组随即制定指标分解方案,将指标数落实到每个教研组。为使指标分配方案更科学合理,职改领导组每年应制订三个以上方案。第二步:召开教代会。在教代会上,教师代表应对职改领导组提出的几个指标分配方案进行认真讨论,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出一个正式方案。方案的通过,以简单多数为准。第三步:教师申请。正式的指标分配方案向教师公布后,有指标的教研组的相关教师(含虽取得任职资格,但未任命的教师)向学校职改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请。第四步:审查资格。学校职改领导组收齐教师申请后,随即按照泸县人发[2005]25号所要求的必备条件,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下列条件任一项不合格,将不具备晋升资格。1、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凡有体罚学生一票否决。2、任职年限条件。小一升小高,五年;中二升中一,四年:小高、中一升中高,五年。3、学历水平条件。小学教师,中师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必须达到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专科及其以上学历。4、职称计算机水平条件。晋升高级,需要达到人事局C级;晋升中级(小高、中一)需达人事局D级。5、继续教育学时条件。凡任职以来每年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达到合格以上。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件。需有两年以上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的经历或积极组织了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教学活动。7、普通话水平条件。需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8、教学科研工作条件⑴、小学教师晋升小高(县城学校教师)①、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③、学生巩固率高于“普九”标准;④、在县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⑤、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有科研成果获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⑵、初中教师晋升中一(县城中学教师)①、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③、学生巩固率高于“普九”标准;④、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⑤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有科研成果获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⑶、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县城学校)①、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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