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址多照”法律责任承诺书兹有与登记在同一地址,采取“一址多照”方式进行登记,现上述地址登记的所有商事主体以及业主承诺愿意共同承担因同一住所/经营场所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诺人盖章、签字:业主:商事主体:年月日注:。,承诺人为全体投资者。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设立登记的企业,承诺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分支机构承诺人为隶属单位(企业),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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