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1、项目验收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2、结题验收主要考核项目组是否完成《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考核研究工作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工作。二、评审专家3、结题采取同行专家网上评议方式。山东省软科学管理部门建立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库,原则上由近五年主持过国家或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专家组成。三、结题申请4、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组应在《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之后的三个月内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拟申请结题的项目,需依托单位在系统进行初审,达到结题要求后,确认并提交结题申请。同时准备好以下基本结题材料:(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2)研究报告(见附件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及要求);(3)研究简报(见附件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简报格式及要求);(4)项目决算表;(5)按规定或由《合同书》规定的其它材料。四、结题基本要求5、申请结题的项目应完成《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6、结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被应用(提供应用或拟应用证明一份以上,含一份,下同)。(2)重点项目①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决策部门应用的证明一份以上;②在国内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拟发表)文章一篇以上;③组织一次以上以本软科学研究成果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或其它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3)重大项目①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呈阅件》等形式上报并获得省级或省直部门(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一次以上,或在两个以上省级及省直(市级)决策部门应用(提供相应证明);②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或拟发表)文章一篇以上;③组织一次以上以本软科学研究成果为主题的专题学术活动。五、结题程序及等级确定7、结题工作需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站(.),在系统内完成结题评审程序。8、项目负责人仍使用申报用户帐号登陆管理系统,下载填写结题申请和结题报告,并经依托单位审核确认,网上提交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网上评审。9、项目依托单位(主管部门)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库中选择三名(重大项目为五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各自提出评审意见、给出自己的评审等级:A(相当于优秀)、B(相当于合格)或C(相当于不合格)。10、评为A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项目任务书的各项任务,研究科学、规范,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策措施符合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好;评为B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项目结题基本要求;评为C的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未达到项目结题基本要求。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综合各专家的意见,按以下规则做出评审结论:(1)对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三名专家均评为A,则结论为A;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专家评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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