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县纪委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实效的典型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县直各职能部门,负有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治理重点(一)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着力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二是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三是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及发包、建设、验收、结算环节乱打招呼、吃拿卡要;在扶贫贷款、物质采购、资金拨付中行贿受贿。四是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五是扶贫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严格落实县委“九位一体”责任体系,夯实我县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形成“责任捆绑连带”机制,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扶贫检查、专项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 。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三)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堆盆景”、设计样板路线,应付上级检查或影响恶劣的问题。二是职能单位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三是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四是扶贫开发部门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五是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造成损失等。四、工作措施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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