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三级医师(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二、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三、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四、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査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五、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六、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七、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一、患者出院应由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二、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出院后医疗、护理和康复措施等。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四、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的副本。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五、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联系提供必需的服务,根据患者病情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或者科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科、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八、护士根据医嘱办理出院手续,注销一切医疗、护理、饮食等医嘱。核对各种收费治疗项目正确后,交予患者或家属出院结算通知单及费用确认书到住院收费处结账。九、待患者结账完毕后,协助患者整理物品,将出院带药交给患者,并交待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十、患者出院后,做好终末消毒。十一、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一)随访对象: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内。(二)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三)随访时间: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具体制定。(四)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等。(五)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护士和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首次可以护士及医生随访后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出院病人随访登记本》上。(六)出院患者的首次复诊预约应由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完成。患者复诊时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下一次复诊预约,保证治疗的连续性。(七)科主任应对出院患者随访和复诊预约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医务科、护理部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促进随访预约管理工作持续改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医院患者病情评估及治疗方案修改制度。 1、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2、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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