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十五)奉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2月3日在奉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奉节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科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奉节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人员提出意见。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我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696件,审结2546件,结案率94%,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分别比2008年上升4%和6%,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责任,充分运用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宁。结合全县治安形势,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81件,审结459件,结案率95%,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分别比2008上升62%和66%。判处罪犯55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8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86人,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07人、拘役85人。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244件,判处305人;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判处9人;依法审理非法持枪、种植毒品原植物、强迫卖淫等“涉枪、涉毒、涉黄”犯罪152件,判处166人;严厉惩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12件,判处25人,原吐祥镇复兴村刘书秦等六名村干部,贪污国家种粮农民综合补贴款等惠农资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参与综合治理巩固维稳成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27名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真诚悔过自新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判处缓刑,尽量以教育感化的方式挽救失足人员,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缓刑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和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并已兑现民事赔偿款的被告人、边远山区非法持枪的农民。切实加强刑附民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调解工作,依法为83名刑事被害人兑现赔偿款396万元,赔偿率达97%,切实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案发地宣判、回访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救助等活动,实现普法教育、警示预防、帮教扶助、司法关爱进学校、到社区、下乡镇。全年共开展上述活动6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0份,编印《夔门审判快讯》51期,司法救助82人。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夔门审判”,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更为便捷、优良的宣传阵地和交流沟通平台。解决信访矛盾消除稳定隐患。落实“四个优先”的初信初访处理工作责任制,有效防止因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而演变为重信重访;采取院庭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以及庭室负责人在信访窗口轮岗接待群众等措施,密切与信访群众的联系沟通,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坚持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制度,始终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稳控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预防、治理、稳控、联办”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模式,健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开通院长邮箱,直接回复当事人反映的涉诉信访问题。全年回复与办理来信来访176件(次),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3件,办结率和息访率均达100%,取得了涉诉非正常到市进京上访零目标的良好效果。二、服务工作大局,推进和谐发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抓好执法办案,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和谐发展。化解民事纠纷优化法治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当事人权益”诉讼原则,妥善化解事关民生权益、经济发展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努力构建团结和谐、公平诚信的法治环境。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487件,审结1384件,结案率93%,比2008年分别上升6%和8%。依法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571件,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公正审理建筑工程、产品购销、承揽加工、交通运输、借款担保等各类商事案件49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800余万元,合理考虑金融危机造成的客观影响,慎重把握审判尺度、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力求在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投资、发展最大支持;谨慎审理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林地确权等“涉农”案件26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5件,兑现劳动报酬400余万元,积极为推进农村改革、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行政审判支持依法行政。树立大局观念和平等保护观念,正确处理好依法维权与依法监督、服务发展与服从法治之间的关系,在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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