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方案2016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颁布实施九周年。根据咸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九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咸政办函〔2016〕146号)文件要求,为有序高效做好我县《应对法》宣传活动工作,特制定本宣传方案。一、宣传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活动主题为“创造防灾备灾文化氛围,夯实防灾备灾社会基础”。各镇办、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及群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宣传活动内容1、广泛宣传《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制度等,强化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2、依据《应对法》相关规定,结合各自突发事件应对职能职责,以“四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举行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为抓手,分层次、分类别、大范围地开展宣传;3、各镇办、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应对法》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四)公民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事件避险的基本技能和公民自救、互救应急知识。三、宣传活动时间宣传月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集中宣传日时间:11月1日(周二)全天四、宣传活动地点及方式1、各镇办和社区在各自辖区内自行选择合适地点,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2、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处、摆放展板、散发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以及播放电视专题节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3、县政务信息办、永寿之窗、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平台作用,采集、编发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和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相关报道工作。中国移动永寿分公司、中国电信永寿分公司、中台作用,适时编发《应对法》有关条款和知识,促使集中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和广泛开展。五、宣传活动实施步骤1、10月25日前,各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将宣传活动方案(包括集中宣传日带队领导、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县应急办。2、11月1日为各镇办、各部门和重点单位集中宣传日,届时,县政府领导将到县级各单位宣传咨询点现场巡视检查集中宣传工作。3、11月1日至30日,县政府应急办将巡回各镇办检查指导集中宣传实施情况。六、宣传活动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2、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镇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精心制定本次宣传方案,采取灵活多样、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参与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和偏远农村;县安监局要把宣传活动深入到车间、班组;县卫生局要把宣传活动深入到各镇办卫生院等;县教育局要把宣传活动深入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千方百计确保宣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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