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漳浦县沙西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2一、指导思想 2二、调整原则 2第二章土地利用目标调整 4一、耕地保护目标 4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三、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5四、生态保护目标 5第三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6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6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6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6第四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8一、允许建设区 8二、有条件建设区 8三、限制建设区 8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一、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9二、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9三、加强零星农村居民点用地管控 9附表 11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和《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结合沙西镇实际,对《漳浦县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漳浦县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审批后作为本镇未来规划期内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第一章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原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完善《原规划》。同时,结合漳浦县和本镇“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二章土地利用目标调整总体目标是: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之间的用地矛盾,在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规划指标约束、指导下,建立符合本镇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一、耕地保护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本方案》在充分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调整耕地保护任务。确定至2020年,;。规划期内,,其中2015-;,其中2015-;,其中2015-。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统筹有序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加强城乡建设用地选址论证,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有效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水平。本次规划调整,重点保障民生类工程项目,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教育、环卫等各类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各类用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采取先进节地技术,优化设计施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整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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