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十字架下五种人蝿经文:太27:32-44膇耶稣钉十字架,是神在创世之先已经定准的救赎计划,按着神所预定的救赎计划,救主耶稣毅然决然地走向各各他,成就了神的旨意。但是当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经历此事的许多人,各持不同的态度,他们的态度也折射出了整个人类信仰的状况和灵性的情形,值得我们好好思想。肅西门——勉强背十字架的人膄当时的情况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的,耶稣因受鞭刑过重,无力背负他所要钉的十字架,这个名叫西门的古利奈人,是适逢路过被兵丁们抓了个正着,“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古利奈人西门与耶稣素昧平生,可谓是萍水相逢,因此让他去为耶稣背十字架,他心里是十分不情愿的,是在罗马兵丁刀枪逼迫之下的“勉强”之举。主耶稣在世传福音时,曾对那些跟随他的人说过一句话:“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8,路14∶27)当他的门徒雅各和约翰弟兄二人,向耶稣求让他们弟兄二人在主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时,耶稣责问他们:“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可10∶35-38)这里耶稣所说的“杯”和“洗”,指的都是他所要经历的“钉十字架”的苦难(太26∶39,路12∶50)。跟随耶稣,作耶稣门徒的人,必须要效法救主耶稣的榜样,走十字架的道路,为真道的实行付出代价。然而,许多时候我们都像那个“古利奈人西门”一样,是被“勉强”来背十字架的,我们不情愿走这条充满荆棘、坎坷的十字架道路,不愿为真理做出一点点的舍己和牺牲,我们过惯了那种平安舒适的生活,贪图“罪中之乐”(来11∶25),但是神的旨意,却是叫我们作他的儿女,并且效法他儿子耶稣基督的模样(罗8∶29)。这是神的恩典,而且“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神的旨意,是无法更改的,既是如此,神所命定的儿女,走十字架的道路,便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命运。使徒保罗在谈到他自己的事奉经历时,不无感慨地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在这里,保罗说自己当初走上这条道路时,“是不得已的”,因为按照保罗自己的意思,他是喜欢作一个有名望的法利赛人,既不用像基督徒那样受逼迫被人追杀,还被犹太民众所尊崇;既没有来自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又满足了自己那种喜欢虚名的欲望,保罗的这种想法代表了今世人们普遍的人生追求,“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加1∶15-17)保罗十分偏执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却不料神在“大马色的路上”,按着自己的旨意,“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徒9∶3-4)。这是神的能力之彰显,保罗是无可奈何的,他只有顺服神这一条路,别无他路选择。但保罗在清楚了神的旨意后,便甘心乐意义无返顾地走这条事奉的道路,并且为福音的缘故“心甚迫切”,“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0∶22,24,21∶13)。我们当初走这条“十字架道路”时,有可能像古利奈人西门一样,是被“勉强”来的,也可能有种种自己“不得已”的苦衷,然我们最终要像使徒保罗一样,对自己的信仰有清楚的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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