莃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虿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膆肂第一章总则羆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和员工行为守则,制定本规定。袆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莀本规定所称违规违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的行为。袁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肅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纪羃律面前人人平等、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肂蚀第二章处理方式肅第六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理:莄(一)处分。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螄受到处分的,同时扣发绩效工资: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九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撤职处分的,扣发十二个月的绩效工资。荿(二)其他处理。;、免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膈本条所列各项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芅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膆第七条受到记大过处分的,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撤职处分的,按新任职务、岗位确定工资,二年内不得聘任为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羄第八条因违规违纪受到保险监管机构处理的,应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膁第九条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应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莅第十条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给予开除处分。节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宣告缓刑)的,一般应给予开除处分。莁员工在被司法机关羁押期间停发工资。罿第十一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处分。蒅蚃第三章处理方式的运用肃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螈(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或其他处理的问题,并对错误有深刻认识的;蝿(二)主动挽回损失,有效减轻或避免损失及其他危害结果发生的;肄(三)主动检举他人应受到处分或其他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薁(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螁(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衿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或加重处分:蒅(一)受处分后二年内又故意违规违纪的;芃(二)强迫、指使、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薀(三)串供或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羈(四)包庇同案人或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人员的;袆(五)有其他干扰、阻挠调查处理行为的。螁第十四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应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较重的处分;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应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开除处分为最高处分,不再加重。荿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处分的行为,应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规违纪行为中应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即给予开除处分。肈第十五条责任人的划分肃(一)直接责任人:是指违规违纪行为人或对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蒃(二)相关责任人:是指与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关联,应承担一定责任的人。肈(三)主要领导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分管或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膈(四)重要领导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理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有间接领导责任的人。蒄第十六条处理的实施袁(一)对员工的处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膁(二)给予员工处分及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监察部门承办。芈(三)对受处分人员的职级、工资待遇变更,扣发绩效工资和给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由人力资源部门承办。袅蚂第四章违规经营行为袀第十七条违反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以上可同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莈第十八条在经营活动中虚增保费收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涉及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涉及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以上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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