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新员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临时工等)。第三条公司依法配备必要的安全教育资料和器材,财务部应保证安全教育经费的落实。第四条公司依法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员工安全教育项目包含以下部分:;(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有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义务,有积极参与并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义务。第二章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第六条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其中组装部组装课、加工部加工课、采购部仓库新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其他部门员工视岗位情况参加公司级或公司、部门两级培训即可上岗。第七条新员工到公司后,应到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八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总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部门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设施的性质及安全防护装置;;;第十一条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教育按以下流程进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副),是指公司在引入新设备、生产新产品、改进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并保存相关的教育记录。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第十三条未通过四新安全教育的员工,不得从事与四新相关的工作岗位。未进行四新安全教育的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投产)。第十四条开展四新安全教育按以下流程实施:,(副)“电工、焊工、切割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和其他符合国家法津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岗位。第十六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七条持有特种作业《岗位资格证》并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还需依法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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