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反垄断法》.doc众说纷纭《反垄断法》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在实行市场经济改革30年之后,中国终于在反垄断立法领域迈出了第一步。来自法律界、产业界的专家以及IT企业的代表,如何看待这一部有“经济领域宪法”之称的重要法律? 防止《反垄断法》成为摆设中国这么多年没有《反垄断法》,而国外发达国家一直都在强调和运用《反垄断法》。从垄断的现象来讲,没有规范的中国肯定更多、更严重。因此,我觉得《反垄断法》非常重要,不过《反垄断法》最大的问题还在于实施。首先,有关反垄断的调查费用非常大,程序也很复杂,一般企业可能没这个能力做这个事情,而要提起一个《反垄断法》的诉讼,也不是个别企业能够做到的。在国外,美国、欧盟对IT巨头实行反垄断调查,主体都不是企业,而是政府。所以我们需要借鉴一些其他国家的经验,政府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协调一致,对重大的反垄断案件进行调查和监督。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反垄断法》8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但要在短期内就提起反垄断诉讼还不太可能。第二,《反垄断法》实施以后,还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2003年,我国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但是这几年下来,我们发现《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并不是特别得力。其中的原因,就是没有对《政府采购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在谁去监督它、谁去保障它的实施等方面可能是不完备的。我们同样希望《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后,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对实施情况实行有力的监督,否则这个法就是空的,我们不希望将来《反垄断法》重演《政府采购法》这种情况。当然,《反垄断法》的积极意义是不能抹杀的。据我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在一些采购行为中,有些处于优势的企业会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现在有了《反垄断法》,我们的竞争环境肯定会改善。另外对于软件行业来说,《反垄断法》对于促进开放和开源肯定也有积极意义。实施细则仍将完善《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对于企业而言,它会给企业带来竞争压力,促进创新;对于消费者而言,它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最根本的出发点;而对于政府或者行业的管理者来说,《反垄断法》能够限制他们利用行政权力阻碍正当竞争的行为。现在,在IT行业中,跨国企业对《反垄断法》的重视程度比大多数国内企业要高得多,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大多数跨国企业是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它们所占的资源更多,市场份额也比较大。但我们制定《反垄断法》,目的并不是要针对跨国企业,也不是要针对所有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以保护我们自己的IT企业,这是狭隘的民族保护主义。我们的出发点,是要规范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行为,切切实实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在《反垄断法》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来了。不过,目前的《反垄断法》还不完善,实施的时候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反垄断法》存在数家监管机构,权责有重合,数家机构之间如何互相配合,就是可以预见的一个重要问题。《反垄断法》是一部市场经济下的法律,但毕竟中国市场经济起步只有30年的时间。这是中国关于垄断问题立法迈出的第一步,所以这部法律现在看起来还有些“粗线条”,特别是对于IT产业这样知识密集型的产业而言,知识产权等问题都还没有明确规定,未来我国还会陆续出台一些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此外,相对于欧美的先进国家而言,我国的行政垄断比较严重,这不仅需要《反垄断法》的规范,还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才能彻底解决。让反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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