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迁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根据《迁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迁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土地、矿产和测绘等自然资源管理规程和办法等;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政府和唐山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依法向用地单位出让国有土地,依法定权限审批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做好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3、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指导和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勘查等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组织调处权属纠纷;依法确定全市矿业权、各类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担矿产、各类土地登记资源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5、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6、负责全市城乡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建设;依法确定全市各类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并进行登记发证。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的责任。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抵押、转让和交易等管理办法,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审核评估机构和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并提供中介服务;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市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方案的审核工作。8、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综合管理。依法对全市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立、登记发证和转让进行初审;依法对小型非金属采矿权设立进行登记发证和转让进行审批;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10、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勘成果;负责全市范围内地质找矿工作和矿产资源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矿山企业采矿技术咨询及现场指导工作。11、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12、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环保部门对矿山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地质环境。13、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省、市拨给的有关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14、负责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测绘资质管理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负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及测量控制系统,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15、组织协调全市国土资源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及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土资源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开发,对重大科技项目和涉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16、受市政府委托研究制定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及出让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全市国土资源储备及出让的前期开发准备工作,规范国土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国土资源资产流失。17、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办公室行政股级财政拨款地籍管理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耕地保护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土地利用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财务稽征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行政审批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政策法规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地理信息科行政股级财政拨款直属机
迁安国土资源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