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要点一、着力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规范运行(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按照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电子监控平台建设,争取5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行,构建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督促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编制进场交易目录,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台集中交易,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等问题,实现交易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局等)(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科学化。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法规,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法,规范制订交易活动流程,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推进交易流程科学化,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八部委20号令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县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行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评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平台,健全“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监督网,坚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公开公示制度。试行个别重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或群众代表参与现场监督,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体系公开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等)二、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并全程监督(六)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督促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督,加强招标方式核准、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程序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转包等行为,推动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县比选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规范小型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七)强化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严禁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甚至非法转让土地等问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协作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八)强化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继续深化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对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按照“能推向市场的一律推向市场”的原则,实行招标拍卖制度。督促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行业及公益性单位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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