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群众工作局文件
三群发【201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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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接访员、优秀
办信员、优秀督查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来访接待中心:
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和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流队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优秀接访员、优秀办信员、优秀督查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
2、热爱信访工作,宗旨意识强,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甘于奉献,政策水平高。
3、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勇于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岗位条件
1、优秀接访员
热情接访、文明接访,业务精通、严谨细致,吃苦耐劳、攻
坚破难,积极畅通诉求渠道,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集访非访反应迅速、信息灵通、处置得当、应对有力。
2、优秀办信员
业务精通、严谨细致,群众(网民)来信(留言)投诉受理
办理优质高效、规范有序,重要信息筛选细致、研判准确、上报及时,文书材料转送、传递、立卷归档达标无差错,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有力到位。
3、优秀督查员
业务精通、严谨细致,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调研督
查有力、建言献策有声,办理重点交办案件优质高效、程序规范、处理到位、手续完备,积案化解动态管理底数清楚、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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