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莈《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读后感膈《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是简·雅各布斯于1961年写的第一本专著,曾一度在美国的规划界引起热潮。即使当时的业界“主流”并不对其观点表示接纳和认同,甚至认为它只能给规划带来更多的麻烦,但此书却在后来的几十年内业绩傲人并渐渐被接受,纽约时报曾评论“这或许是城镇规划史中最有影响力的一部作品。”羆简·雅各布斯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嫁给一位建筑师后,受丈夫职业的影响,她的文章开始更多地涉及到城市设计问题。1958年,雅各布为著名的《财富》杂志撰写了一篇关于城市中心区的文章《市中心为人民而存在》。该文随即被一部关于城市问题的颇为畅销的集子《爆炸的大都市》选中,使得雅各布的作品开始引起《财富》杂志、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及包括L·芒福德在内的众多纽约文化界人士的关注。随后雅各布斯想写一本关于城市规划的书,她去美国各大城市旅行并专注于写作,完成了此书的创作。芃书中提出成功城市街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有界限分明、必须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即“街道眼”、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莈这里主要探讨一下关于“街道眼”这个概念。在雅各布斯眼里,街道,特别是人行便道,是城市中最主要的公共活动场所,是城市中最富有生命力的“器官”。雅各布斯观察到,传统街区有一种自我防卫的机制,邻居之间可以通过互相的经常照面来区分熟人和陌生人从而获得安全感,那些所谓的要做坏事的人会感到来自邻居的目光的监督。文中举了一些例子来印证这个观点,在一些被规划好的围起来看上去貌似“与世隔绝”的高档街区里,有专门的人被雇佣来巡逻和保卫那里的安全,但是其实搭上了很大的人力和物力,仍然无法保证安全。然而在一些街区比如作者自己居住地,一次一名男子在街上貌似要带走一个不情愿和他走的小女孩,这个行为引起楼上的住户和街上小商店的老板们的关注,无论如何他们不会让男子随便带走那个女孩。事实上这本是场误会,然而那些来自街道上的关注保障了街道的安全,他们不是专职的监视人,而是街道自发的主人,抑制了犯罪活动。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街道眼”,她对此概念进行发展,主张保持小尺度的街区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商铺,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从而增强街道的安全感。“街道眼”开始为大多数人所熟知,这实在是一种安全而充满温馨生活气息的状态。试想生活在这样充满交流感的街区里,生活一定是安详又受人们所热爱的,每个人都是街道的主人,都保护和被保护着。莅雅各布推崇城市的多样性。她认为,城市是人类聚居的产物,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城市里,而这些人的兴趣、能力、需求、财富甚至口味又都千差万别。蒄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城市都需要尽可能错综复杂并且相互支持功用的多样性,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她犀利地指出,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将田园城市运动与勒·柯布西耶倡导的国际主义学说杂糅在一起,在推崇区划的同时,贬低了高密度、小尺度街坊和开放空间的混合使用,从而破坏了城市的多样性。而所谓功能纯化的地区如中心商业区、市郊住宅区和文化密集区,实际都是机能不良的地区。针对衰败的大城市中心,她又进一步提出,挽救现代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须认识到城市的多样性与传统空间的混合利用之间的相互支持。肂接着雅各布斯分点论述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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