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测算管理办法为有效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面积测算管理,理顺面积测算程序,以及有效降低或减少房屋面积引发的投诉、纠纷或诉讼等,特制订本办法。房屋面积测算系指对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算,包括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产权面积等面积的测算,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即公摊面积):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a)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b)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c)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房产测量规范》(GB/--2000)《关于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07﹞648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了关于房屋面积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92号):项目所在地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专业施工图及相应的设计变更(若有时)。,在本阶段负责收集整理房产预售面积测算资料和房产预售面积测算申报工作。、规划设计部负责,以及设计管理中心土建工程部分别对房产预售面积进行初步测算,各部门出具初步测算成果资料,相互核对,并将测算成果报投资管理中心总监审阅。,投资管理中心报建事务部应向投资管理中心规划设计部、设计管理中心土建工程书面请求核实是否有设计变更,其相应部门应书面就此回复。,投资管理中心报建事务部须将其测算成果分别送投资管理中心规划设计部、设计管理中心土建工程部对面积进行复核,以及送营销管理中心权籍部确认各幢楼宇的楼栋号及各层户牌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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