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SELV-safetyextra-low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U:当地的电网电压)。(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EN):使用特低安全电压(SELV)为防电击保护方式的灯具。(normallyflammablematerial):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至于变形或强度降低。例如木材及厚度大于2mm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readilyflammablematerial):普通可燃材料和非可燃材料以外的一种材料。
常用灯具安规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