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理流程
盖章
1、各项社保办理需盖公章的,填写《社保办理申请表(公章)》,政工科盖章,连同需盖章的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办盖公章。
2、各项社保办理需盖财务章(住房公积金支取、龙卡办理),填写《社保办理申请表(财务章)》,政工科盖章,连同需盖章的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盖章。
养老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众旺路与民主东路交叉口。每月1-20日办理(周二下午不办公)。
新增
当职工转入我单位,或新近职工,办理新增。填写《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新增)》(须管理处盖章),准备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盘:人员批量新参保(报盘)_模板
二、停保
职工辞职后,办理停保。填写《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停保登记表(停保)》,准备职工辞职信(须签字+手印+单位公章)
三、转移(市内转移、跨区转移)
转入,原单位是企业,先出具联系函(盖单位公章),在原参保地开缴费凭证,我单位携带缴费凭证,新增手续(资料与新增同),办理转入;
原单位是事业机关,原参保地出转移单,我单位携带转移单(原单位)、养老金明细(原单位财务章)、当地社平工资证明(劳动局、统计局)、人事档案,新增手续(资料与新增同),办理转入(新增过还需勘误表)
转出,职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去社保部门打印缴费凭证交新单位。
市内转入,填写《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转移单(市内)》一式两份,缴费凭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市外转入,新增表缴费凭证
市内转出,停保
市外转出,办停,个人办理
四、勘误
医保
地点:经三路红专路,省医保中心四楼。每月1-25日办理。
新增
当职工转入我单位,或新进职工,办理新增。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准备养老新增表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盖章)。
二、停保
职工辞职后,办理停保。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减少人员登记表》,准备减人证明(单位盖章)。
三、转移
省直内转移:新、老单位均在省直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称之为省直内转移。省直内转移不牵涉个人信息和个人帐户转移,填报《省直内转移接续表》(一式三份),新、老单位加盖公章后到医保中心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原个人医保卡继续使用,医保手册加盖变更章即可;
省直转入:原单位在省直以外统筹地区参保、新单位在省直参保的,称之为省直转入
。填报《省直外转入接续申请表》交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出具《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凭证》→新用人单位凭《参保凭证》、《新增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调令)、身份证复印件。接续的次月办理省直医保卡和医保手册。
省直转出:新单位在省直以外统筹地区参保的:新单位填报《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接续联系函》→省医保中心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凭证》→流动就业人员凭《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个人帐户资金按《接续联系函》列示的银行帐号一并转入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新增后办理医保卡:填写《省直职工医疗保险IC卡补办申请表》,两张一寸照片交社保中心
四、勘误
五、异地就医
职工在外地急诊就医,出具急诊报备表(盖章),于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医保中心办理报备。如条件不能去郑州,应通知职工自己报备。
出院后,准备材料(清单见黄色单子),于每月15日前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生育保险
生产申请材料
职工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以上原件+复印件;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医嘱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以上只要原件
我准备:填写《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两份,异地生产须写情况说明,以上管理处盖章。
小产申请材料
职工准备:医疗保险手册、手术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药流不需要)、身份证、结婚证,以上原件+复印件;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单、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医嘱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如未住院,至需要门诊病历) 以上只要原件
我准备:填写《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两份,异地生产须写情况说明,以上管理处盖章。
住房:
办理地点:经三路纬二路、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
,每月1-25日办理。
新增
当职工转入我单位,或新近职工,办理新增。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增加栏目,电子版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发给管理处
封存
职工辞职后,办理封存。填写《省直、中央驻郑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减少栏目,摘要填封存,电子版辞职信复印件发给管理处。
转移
省直内转出,办理封存即可,通知新单位启封;
省直内转入,填写《省直、中央驻郑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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